关于开展优秀人才(技能大师)工作室管理期期满 考核及第三批工作室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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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4-04-26
  • 来源:组织部(人事处)

各二级学院、处(室):

为充分发挥优秀人才的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加强优秀人才梯队建设,实施人才强校战略,促进学院学术交流、科研攻关、技术推广、人才培养等方面齐头并进、共同发展,根据学院《优秀人才(技能大师)工作室实施方案》(阿职院党办发〔2017〕60号),现就做好学院优秀人才(技能大师)工作室管理期期满考核及第三批工作室申报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优秀人才(技能大师)工作室管理期期满考核

(一)考核时间

2024年5月8日-10日

(二)评审地点

厚德楼三楼智慧教室

(三)考核对象

于震宇ESOF技能大师工作室、“多浪·龟兹”现代艺术工作室、会计师工作室、姚登车康复技能大师工作室、反刍动物群发病防控工作室、金胡杨融媒体创意工作室、李国锋棉纺工作室、南疆特色林果技术工作室、梁天华汽车故障诊断工作室、马建国民传体育工作室。

(四)工作室及其领衔人需准备材料

1.管理期满工作业绩总结;

2.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优秀人才(技能大师)工作室考核鉴定表(附件1);

3.工作室管理期业绩佐证材料(PPT或纸质版)。

(五)考核程序

1.初审。工作室领衔人须在《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优秀人才(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与考核规范》(附件3)中填写工作室建设情况,并将考核材料提交至部门分管教学的主要领导,由部门分管教学的主要领导详细查看材料,对建设期工作室工作情况进行评分,同时在考核鉴定表中提出初步考核意见并上报组织部(人事处)评审。

2.评审由组织部(人事处)联合教务处、科研处、产学合作处等相关处(室)成立评审专家组,进行统一评审并提出工作室考核定等建议,工作室领衔人根据工作室三年目标与计划,对工作室建设、科研攻关、技术推广和人才培养等情况以PPT形式进行汇报。

3.院长办公会审议将评审专家组意见提交学院院长办公会审议,确定工作室年度考核定等结果。

4.公示。经学院院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由组织部(人事处)将考核结果在学院官网进行公示。

二、组织申报学院第三批工作室

学院第三批优秀人才(技能大师)工作室主要围绕油气生产加工、煤炭煤电煤化工、绿色矿产、粮油、棉花和纺织服装、绿色有机果蔬、优质畜产品及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开展,申报条件及程序按照《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优秀人才(技能大师)工作室实施方案》(阿职院党办发〔2017〕60号)的规定执行。

(一)申报时间

2024年5月8日-10日

(二)评审地点

厚德楼三楼智慧教室

(三)领衔人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职业品质优良;

2.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3.具有主持或负责厅局级以上课题项目的经历;

4.具有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的能力。

(四)满足基本条件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自治区“天山英才”,地区拔尖人才,已赴浙江培养的“青年科技英才”、教学名师;

2.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国家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水平)或技能等级,或相当于该水平的其他技能技艺水平,在本行业(领域)工作经验丰富,积极开展技术技能革新,取得有一定影响的发明创造,经济效益明显;

3.具有一定的绝技绝活,并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上作出较大贡献;

4.获得自治区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师技能大赛自治区级三等奖及以上;

5.获得地区及以上优秀技能人才或行业主管部门及以上技能类二等奖及以上。

(五)工作室申报程序

1.初审。由领衔人提出申请,填写《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见附表4),工作室需提供发展规划和学年培训、培养计划等相关支撑材料。申请材料由所在二级学院审核后推荐上报学院组织部(人事处)复审。

2.评审。由组织部(人事处)联合教务处、科研处、产学合作处等相关处室成立评审专家组,进行统一评审并提出工作室考核定等建议,工作室领衔人根据工作室三年目标与计划以PPT形式进行汇报。

3.院长办公会审议将评审专家组意见提交学院院长办公会审议,确定工作室申报结果。

4.公示及挂牌。经学院院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由组织部(人事处)将考核结果在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院与工作室领衔人签订任务书并由颁发命名牌匾,工作室正式成立。

三、相关要求

1.各二级学院、处(室)要高度重视优秀人才(技能大师)工作室的考核和组织申报工作,深刻认识工作室对创新性研究、人才培养的重大作用,吸引各级各类优秀人才加入或建立工作室,支持现有工作室申报评选地区级优秀人才工作室。

2.地区级及以上优秀人才(技能大师)工作室纳入学院工作室管理范围,不重复申报院级相同称号工作室,领衔人可申报院级不同领域的工作室。

3.要指派专人负责,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和程序,坚持突出重点,优中选优的原则,推荐优秀人才(技能大师)工作室作为考察评选对象,切实做好第三批工作室的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

4.工作室考核材料及申报材料需在2024年5月7日前报组织部(人事处)尚国伟处。


附件:1.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优秀人才(技能大师)工作室考核鉴定表附件1.docx

          2.优秀人才(技能大师)工作室成员管理期期满考核业绩采集表附件2.xls

          3.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优秀人才(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与考核规范附件3.xlsx

          4.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附件4.doc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组织部(人事处)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