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地区人才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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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1-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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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处(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切实发挥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指挥棒”作用,充分调动各类优秀人才创新创业热情,加快地区科技成果转化速度,增强创新驱动能力,促进人才、产业和科技的深度融合,根据《阿克苏地区人才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阿地人办[2015 ] 3号)规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人才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国家“西部之光”培养对象,自治区天山领军人才、“天山英才”工程培养对象、自治区农牧民高级技师;地区第一个管理期托峰英才、赴浙江培养的高层次人才及青年科技英才;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的引进人才等各类优秀人才;地区第二个管理期优秀人才(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及其人才团队等。

二、申报范围及类别

1.申报的人才项目应契合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由核心人才或人才团队支撑,包括理论研究、产业创新、科研攻关、成果转化、技术推广等,能够产生一定的经济、社会、人才效益。

2.人才项目分为产业发展、科技创新、技术推广、创业带动、人文社科、人才服务6类,申报的类别请在申报表中注明。

三、申报程序

需安排项目核心支撑人才牵头,按要求填写《阿克苏地区2021年度人才项目申报汇总表》《阿克苏地区2021年度人才项目申报审批表》(见附件1、2),并附必要证明材料。原则上申报项目不超过6个。

四、后续扶持措施

地委组织部协调行业主管部门进行专家评审,对项目提出分级定等和是否扶持的意见,经地委组织部部务会审定后予以立项。人才项目扶持资金主要用于人才团队建设和技术研发推广费用,按照“分段验收、成果挂钩”的原则拨付,启动资金一般不超过30%,后续资金依据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成果逐次拨付。项目未能取得成果的,不再拨付后续资金。

五、有关要求

1.项目要符合地区产业发展方向,围绕地区“76331”发展战略和特色产业发展需求,有研究、应用、推广价值和开发潜力,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示范作用。

2.项目申报主体需具备一定的专业岗位平台和专业素质,能够自主或牵头完成项目,原则上只是担任领导或管理角色的单位领导开展的项目不推荐。

3.项目实施方案要具有可行性,阶段目标、时间进度、项目经费安排要科学合理,项目成效有可供评估的具体成果,项目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

4.原则上《通知》中明确的各类优秀人才每年必须承担课题项目,地区将把人才开展项目情况与落实人才津补贴挂钩,并作为人才考核的重要内容。2019年、2020年尚未结题或已申请撤项的地区人才项目主持人,原则上不再申报2021年人才项目。

5.各部门应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切实做好项目初审,确保填报内容真实详尽。《阿克苏地区2021年度人才项目申报汇总表》《阿克苏地区2021年度人才项目申报审批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四份),请于11月3日下班前报送至科研处。

联系人:张娜

附件:

1. 阿克苏地区2021年度人才项目申报汇总表202111021706453662.xls

2. 阿克苏地区2021年度人才项目申报审批表202111021707141837.doc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处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