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普通高考 招生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3-08-18  作者: 来源:总站  浏览量:0

各二级学院、处(室):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普通高考招生宣传工作方案》已由学院2023年第七次党委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23年5月18日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普通高考招生宣传工作方案

 

招生宣传工作是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校生源质量的重要手段和基本保证。为切实做好2023年普通高考招生宣传工作,吸引更多优质生源报考我校,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强化组织领导,有效整合学校资源,提高工作效率,不断建设和完善一支专业化的招生宣传队伍。本着“巩固成果,稳步推进,积极突破”的工作思路,加强生源基地建设,不断丰富和创新宣传方式和手段,构建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和立体式的招生宣传工作格局,持续优化生源结构,提高学校生源质量,建立健全学院招生宣传工作长效机制和目标考核机制。

二、组织领导

2023年普通高考招生宣传工作在以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分管招生工作院领导牵头,招生就业处负责总体组织协调,着力构建“学校和二级学院两级,教职工招生宣传工作体系和学生招生宣传工作体系”的两级两系招生宣传工作体系,力争全员参与招生宣传。

三、工作措施

(一)组织开展线下实地宣传

1.紧抓关键时段。疆外省份招生宣传集中安排在普通高考前的5月20日-5月31日,疆内地州集中安排在高考成绩公布后、专科志愿填报前的6月25日-7月4日。

2.成立宣传小组。各招生宣传小组确定1名县级或科级领导带队,挑选1-2名责任心强、业务能力突出的教师,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选择本院内地学生加入招生宣传小组,负责一个片区的招生宣传任务。出发前完成内部分工、人员培训、路程规划、资料梳理等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招生宣传小组

疆外包干省份

疆内包干地州

备注

生物工程学院

从注重工作实效和方便开展工作角度出发,由各二级学院结合本院教职工资源、学生分布等实际情况,在疆外16个投放招生计划省份之间选择,提出初步意向,并说明原因。

喀什地区


人文艺术学院

和田地区


信息工程学院

克州


纺织工程学院

巴州


本科教学部

昌吉州


机电工程学院

阿勒泰地区


医学院

伊犁州


经济管理学院

塔城地区


招生就业指导处

阿克苏地区


阿克苏教育学院

博州


3.建立包片关系。分片包干招生宣传区域分配如下:

备注:2022年招生省份:甘肃、贵州、四川、河南、湖南、湖北、陕西、宁夏、广西。2023年新增招生省份:云南、山东、重庆、山西、河北、辽宁、内蒙。

4.明确重点任务

1)对已有生源覆盖的甘肃、贵州、四川、河南、湖北、湖南、陕西、广西、宁夏9个疆外省市,由招生就业指导处对以上省份在校生毕业高中进行梳理,相关包联小组可根据梳理结果,重点选择该省生源相对较多1-2个县市进行重点宣传,建立稳固的生源基地学校联系,以后逐年扩展新增。工作成效以巩固生源基地学校数和招生人数增长率进行排名,纳入二级学院和相关处室年底考核指标。

2)对2023年新增的云南、内蒙、河北、山西、山东、重庆、辽宁7个疆外省份,相关包联小组可结合实际重点选择1-2个经济欠发达、生源较多的市、县作为招生宣传突破口进行重点宣传,以后逐年扩展新增。工作成效以拓展生源基地学校数和招生人数进行排名,纳入二级学院和相关处室年底考核指标。

3)疆内包干地州以招生人数增占率排名,纳入二级学院和相关处室年底考核指标。

(二)全面启用线上媒体宣传

1.定点精准投放宣传。通过微信朋友圈、腾讯新闻、天天快报,抖音、今日头条、西瓜视频两套网络推广平台,锁定指定地区、固定人群,分时段精准投放招生宣传广告。

1)配合实地宣传组,于5月20日-5月31日高考前,在已有生源分布的外省县(市)和新增招生省份重点宣传县(市)精准推送招生宣传广告各20万人次。于6月25日-7月4日新疆高考成绩公布后、专科志愿填报前,在疆内地州精准推送招生宣传广告各10万人次。

2)在疆外省份高考成绩公布时间、专科志愿填报时间和专科志愿征集时间,分批精准推送招生宣传广告,两套平台累计推送均不少于40万人次。

2.网站在线招生宣传。5月下旬起,通过高考在线互联网网站平台,集中学院招生章程、招生简章、招生快讯等招生软文,并链接至学院招生信息网,在网站首页首屏滚动播放学院宣传视频,展示学院招生就业微信公众号二维码等,直至2023年普通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结束。

3.学院各类网络平台宣传。全面更新学院网站,做好日常维护,切实发挥学院官网、招生就业网分站,学院微信公众号、抖音、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宣传推广作用。

4.依托“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宣传。由招生就业指导处牵头,二级学院具体负责,6月下旬,依托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通过视频直播的方式,面向全体考生开展招生宣传和志愿填报指导服务。

(三)同步开展其它方式宣传

1.发挥两级两系招生宣传工作体系作用。广泛发动,全员参与,切实发挥学校和二级学院两级,教职工招生宣传工作体系和学生招生宣传工作体系作用,倡导广大师生主动关心和参与学院招生宣传工作,发动全院师生关注、转发学院官网、微信公众号、抖音上有关招生宣传内容,主动做好面向社会各界的招生宣传工作,引导和鼓励社会考生填报我院。

2.积极参加各地和各主流媒体举办的招生宣传推介会。将疆外省份生源高中作为重点宣传对象,邮寄学校招生宣传材料。

四、职责分工

(一)招生就业指导处

1.负责招生宣传相关工作统筹协调,培训解读上级教育管理部门的招生工作政策

2.负责制定学院招生宣传方案。

3.负责拟定和发布学校招生章程,制作招生简章,并在学院招生就业微信公众号上进行推广。

4.负责结合选派领导及教师个人资源优势,统筹分组,制定分片包干招生宣传区域分配表。

5.负责梳理并提供疆外省份生源学校分部,负责向疆外省份生源高中邮寄学校招生宣传材料。

6.负责为各招生宣传小组出具招生宣传介绍信。

7.负责线上招生宣传工作策划和实施。

8.责通过疆内外教育博览会、招生咨询会等开展线下招生宣传。

(二)宣传部(统战部)

1.协助招生就业处通过主流媒体、主流视频平台、学院官网、官微等开展线上招生宣传。

2.负责发动全院师生关注、转发学院官网、微信公众号、抖音上有关招生宣传内容。

3.招生相关工作的舆情监控与处置。

4.学院招生宣传重要资料及相关内容的审核、把关。

(三)纪检监察室

1.监督学院招生工作及相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

2.受理工作人员涉及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

3.查处招生宣传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

(四)教务处

1.负责招生专业宣传资料中相关专业内容的审核、把关。

2.负责对招生宣传人员进行专业发展方面的专题培训。

(五)计划财务科

负责招生宣传人员差旅费报销政策解读和报销工作。

(六)资产设备科

负责招生宣传材料印制。

(七)二级学院

1.成立招生宣传工作小组确定小组人员及分工,开展内部培训,明确宣传重点。

2.根据分片包联情况确定外省招生宣传重点县(市),制定行程规划,采取建基地、开直播、网上面对面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

3.安排专人,提前做好6月下旬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本二级学院招生宣传和志愿填报指导服务视频直播课件及内容的准备工作。

五、招生宣传人员选派条件

(一)在职教职工,身体健康,责任心强,作风正派吃苦耐劳,能承担出差任务。

(二)有主动学习精神,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社交能力熟悉学院的历史、现状、学科专业设置、师资、学生构成等总体情况。

(三)服从工作安排,完成招生就业指导处相关二级学院安排的宣传任务,协调好招生宣传工作与本职工作的关系。

(四)遵守学院招生工作纪律,具备招生宣传工作经验的优先选派。

六、招生宣传小组主要任务

(一)加强与包片省市、地州教育主管部门、生源学校的对接和交流,建立联系。

(二)招生宣传组成员到达招生宣传地后,必须完成以下工作:

1.招生宣传小组组长要及时与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联系,沟通信息,在招生宣传期间,招生宣传组全体成员须保证通讯畅通;

2.生源学校组织或参加咨询会时,要做好各项信息的登记工作,以便日后加强联系;

3.认真填写招生宣传及咨询活动登记表,并留下有意报考学院考生的联系方式,以便进行跟踪和回访;

4.咨询会后要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进行考生跟踪和回访,及时掌握考生志愿填报情况,尽可能多地争取本地考生报考学院

5.招生宣传结束后,撰写并提交宣传工作总结,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报送招生就业指导处工作总结的主要内容包括:所做主要工作及取得的效果、招生宣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办法措施、对招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相关活动现场照片。

七、招生宣传工作纪律

(一)招生宣传工作人员代表学院进行招生宣传,不得仅宣传所属二级学院或本专业内容,不得贬低本校其他专业或其他高校,须全面、客观、真实地宣传学院招生政策、招生情况和专业设置情况,切实保证招生宣传内容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二)不得向考生或家长承诺学院或相关专业录取没问题”等字眼或其他方式的承诺。

(三)不得以任何名义和理由,向考生或家长收取任何费用

(四)不得参与非法招生活动不得参与未经招生就业指导处允许的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的招生活动。

(五)除阿克苏地区外,赴其它地州招生宣传人员需尽量选乘经济便捷合适的交通工具,不得自行开车前往。

(六)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学院相关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