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携式资产借用
日期:2023-03-10 作者:刘书阅 来源: 浏览量:24
通知:根据《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笔记本电脑、照(摄)相机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加强笔记本电脑、照(摄)像机的管理,保证学院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提高资产使用率,根据学院的实际情况,学院笔记本电脑、照(摄)相机是学院固定资产设备,现需借用以上资产的教师由个人办理借用手续后使用(部门借用由相关责任人办理借用手续)。在借用笔记本电脑、照(摄)相机时,必须由借用本人填写《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便携式资产借用表》,借用表由,本人签字后需本部门资产管理员、本部门负责人、分管资产院领导、资产设备科签字确认,留本部门资产管理员处一份,并报学院资产设备科一份进行备案;签订的借用承诺书一式三份除本人留存一份外,分别交所在部门和资产设备科室存档。领用后借用人为笔记本电脑、照(摄)相机的维护责任人。若今年不需借用,也请及时将便携式资产退还至资产设备科。以上工作请于2023年3月17日下午下班前由资产管理员汇总收齐交至资产设备科。